首页 > 最新消息 > 租屋最新消息 > 政策解读│租赁新制6月上路 房客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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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因租赁纠纷频传,租屋权益逐受政府重视,除了前年(2017)公布的「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针对租赁住宅服务业的「住宅包租契约应约定及不得约定事项」和「住宅转租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也陆续将在今年(2019)6/1正式上路,分别适用於包租业者对房东及包租业者对房客。
本专法所谓的租赁住宅服务业为向房东承租租赁住宅并转租给房客的包租业者,主要在提供租屋资讯、媒合服务、专业管理协助及纠纷谘询服务,而且必须向主管机关申请许可、办理公司登记;还须缴存营业保证金、加入登记所在地的同业公会,所雇用的人员还必须领有租赁住宅管理人员证书等,又被称为专业二房东。
今年6/1开始包租业者必须以「住宅包租契约应约定及不得约定事项」和「住宅转租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来与房东和房客签约,尤其在押金、水电费、修缮责任、租赁双方义务责任、屋况说明等均有特别规范,若违反规定,除契约条款无效外,还可能会有高额罚锾。